新時期高等教育質量保障與評估有哪些新要求?
答: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,“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”,“著力提高教育質量”,“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”。
在《教育規劃綱要》中,對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加強質量保障與評估提出了一系列要求。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六個方面:一是“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”,“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準”,“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、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”;二是“建立高校分類體系,實行分類管理”,“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,建立科學、多樣的評價標準”;三是“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,改進高校教學評估”,“建立科學、規范的評估制度”;四是“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、專業、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”,“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,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”;五是“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”,“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,完善監測評估體系,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”;六是“明確各級政府責任,規范學校辦學行為,促進管辦評分離,形成政事分開、權責明確、統籌協調、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”。